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过氧化氢全酸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过氧化氢全酸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新建工作液罐区、工作液再生单元。原有双氧水生产装置、双氧水罐区、公用工程系统(循环水、蒸汽、压缩空气)、机柜间、配电室、中控室及配套辅助设施利旧。改造后,产能不变。 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过氧化氢(27.5%)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 邮编:073100 联系人:安总 电话:13833176443 邮箱:653218022@qq.com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和途径:网络下载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gaFB9NUdumc53ehbMkQIw 提取码: b7gd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2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 |